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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出手!扰乱市场行情行为何时休?

咔咔 2025-11-04 5 抢沙发
监管出手!扰乱市场行情行为何时休?摘要: “扰乱市场行情”是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,通常指通过不正当手段人为地影响或操纵金融、商品等市场的价格和供需关系,破坏市场的公平、公正和公开原则,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这种行为不...

“扰乱市场行情”是一个严重的违法行为,通常指通过不正当手段人为地影响或操纵金融、商品等市场的价格和供需关系,破坏市场的公平、公正和公开原则,损害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。

这种行为不仅会破坏市场秩序,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,因此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都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

监管出手!扰乱市场行情行为何时休?

以下是关于“扰乱市场行情”的详细解释,包括其定义、常见手段、危害以及法律后果。

监管出手!扰乱市场行情行为何时休?


什么是扰乱市场行情?

扰乱市场行情的核心是操纵市场,它不是指基于正常供求关系、宏观经济分析和公司基本面研究而做出的投资决策,而是通过虚构、隐瞒、串通或滥用资金/信息优势等手段,故意制造市场假象,诱导其他投资者做出错误判断,从而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监管出手!扰乱市场行情行为何时休?

就是“耍手段”让市场价格“听我的”,而不是“听市场的”。


常见的扰乱市场行情的手段

操纵市场的手法多种多样,并且随着市场发展不断演变,以下是一些典型的例子:

对敲交易

  • 定义:指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,在不同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,制造虚假的交易活跃度和价格波动。
  • 目的:制造某只股票交易活跃的假象,吸引散户跟风买入,从而推高股价,方便主力出货。

洗售交易

  • 定义:指投资者卖出自己实际持有的证券,并立即以相同或相近的价格买回,这看似一笔交易,但实际上没有改变证券的所有权。
  • 目的:制造虚假的交易量和价格,制造股票被追捧的假象,吸引其他投资者关注和购买。

虚假申报

  • 定义:在短时间内频繁申报和撤销买卖订单,制造虚假的市场供需信号,在卖一、卖二、卖三等价位挂出巨量的卖单,但从不成交,以此制造巨大的抛压假象,吓跑散户,然后自己再低价吸筹。
  • 目的:制造恐慌或误导性信号,影响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。

拉抬、打压股价

  • 定义
    • 拉抬:利用资金优势,连续大量买入某只股票,制造连续上涨的“牛市”假象,吸引散户追高,然后在高位抛售获利。
    • 打压:利用资金优势,连续大量卖出某只股票,制造恐慌性下跌,迫使散户低价卖出,然后在低位低价吸筹。
  • 目的:通过制造极端行情,实现低买高卖,获取暴利。

利用信息优势操纵

  • 定义:利用未公开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,上市公司高管、大股东或与其关联的机构,在公司发布重大利好(如业绩暴增、并购重组)消息前买入,或在利空消息公布前卖出。
  • 目的:提前布局,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取超额收益。

舆论操纵/“市值管理”

  • 定义:通过媒体、社交网络(如微博、股吧、微信群)等渠道,散布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,夸大或隐瞒公司情况,以影响股价。
  • 目的:配合二级市场的买卖行为,实现操纵股价的目的,发布虚假利好消息吸引接盘,或散布谣言打压股价以便低价收购。

扰乱市场行情的危害

  1. 对普通投资者:这是最大的受害者,散户在信息、资金和技术上都处于劣势,很容易成为操纵者收割的“韭菜”,他们的财富被非法转移,严重损害了投资信心。
  2. 对市场本身
    • 破坏定价功能:市场价格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的价值,资源配置被扭曲,资金流向了不该去的地方。
    • 削弱市场公信力:当投资者认为市场充满“黑箱操作”和不公平,他们会选择用脚投票,导致市场流动性枯萎。
    • 引发系统性风险:大规模的操纵行为可能导致市场剧烈波动,甚至引发金融危机。
  3. 对实体经济:资本市场是实体经济的“晴雨表”和“发动机”,一个被操纵的资本市场无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,无法为优质企业提供融资支持,也无法让资金流向最有活力的创新领域。

法律后果

扰乱市场行情的行为是《证券法》、《刑法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的对象。

行政责任

  • 监管机构: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调查和处罚。
  • 处罚措施
    • 没收违法所得:将非法所得全部收归国有。
    • 处以罚款:通常是违法所得的一到五倍。
    • 市场禁入:在一定期限内甚至终身禁止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。
    • 责令改正:要求停止违法行为。

民事责任

  • 受害投资者可以依法向操纵者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因其操纵行为造成的损失。
  • 近年来,中国证监会也在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的证券期货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(即“集体诉讼”),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能够更便捷地获得赔偿。

刑事责任

  • 操纵证券、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,将构成“操纵证券、期货市场罪”
  •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八十二条。
  • 量刑
    • 情节严重: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    • 情节特别严重: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    • 单位犯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上述规定处罚。

“扰乱市场行情”是资本市场的“毒瘤”,它侵蚀着市场的公平基石,损害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,并威胁着金融体系的稳定,作为投资者,应提高警惕,学习专业知识,坚持价值投资和长期主义,远离那些价格异常波动、消息满天飞的“妖股”,监管机构也应持续完善法规,加强监管执法力度,为所有市场参与者创造一个公平、透明、有序的投资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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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咔咔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jits.cn/content/2363.html发布于 2025-11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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